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鹤壁办事处关于开展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鹤壁办事处《关于开展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活动的意见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鹤壁办事处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市委六届十次会议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鹤壁”的工作重点,省宋基会鹤壁办事处以弘扬宋庆龄基金会慈善、公益精神为宗旨,进一步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热心关注弱势群体,对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人员免费发放“福安”A型《公益医保证》,使他们持证就医享受定点医院的减免和优惠,尽力为他们减轻医疗负担,为他们排忧解难。为此,省宋基会鹤壁办事处决定开展对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的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资助对象:我市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对象中患病急需就医治疗的人员。
二、资助名额:资助活动先在市区进行(两县待定点医院指定后进行),首批资助人数为70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区域 | 淇滨区 | 山城区 | 鹤山区 | |||
人数 | 300 | 160 | 240 |
三、申报程序:
(一)由符合条件的农民、市民和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公益保免费证申请表”,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委、街道办)对申请认真调查核实,填写推荐意见,区民政局汇总,于10月20日前报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鹤壁办事处,联系电话:6996292。
(三)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鹤壁办事处审批。
四、定点医院: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工作要求: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资助标准进行推荐。要认真组织评议,严格审批程序,受助人员名单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鹤壁办事处公益医保免费证申请表
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鹤壁办事处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或住址 | |||||||
基 本 情 况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村、街道办)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区民政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宋庆龄基金会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公益医保免费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