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壁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鹤壁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生态绿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为实现“两个提前”、“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建以“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三、主要任务
(一)开发区
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绿地系统规划”加强防护林地建设,对现有的道路绿地及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地进行改造,进一步丰富植物群落,突出植物造景和季相搭配,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森林城市。辖区内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办公庭院和所属居住区的绿化档次,以乔木为主,注意乔灌花草藤的有机搭配,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景观效果。
主要任务包括:10条新修道路的绿化;华夏南路、太行路(107国道市区段)的绿化改造,辖区内主次干道要全部达到省级道路绿化达标标准;4个特色游园的绿化建设及两个广场的完善提高;31个未达标单位的庭院绿化种植;132个已建成单位的庭院绿化改造,增植各种乔木1.08万株,花灌木4万株;按照产权不变,管理维护权不变的原则,选择15个单位进行庭院绿化改造,形成对社会开放的公益性绿地;启动淇河滨水绿地公益林建设和步行道工程。消灭卫生和绿化死角,新增城市绿地29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地15万平方米,公益防护林绿地3.5万平方米,庭院绿地10.5万平方米。
(二)山城区
山城区政府重点对现有的道路绿地及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地进行改造,增加绿量,提高品位。要做好辖区内城区周边的防护林带建设和主次干道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将牟山大道达到省级道路绿化达标标准;对东环城路口、南环城路口等入市口进行绿化改造,形成景观效果;修编枫岭公园规划,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辖区内所有的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要拆墙透绿;改造完善21个单位的庭院和居住区绿化;新建4-5处街头游园。增植乔木1867株,花灌木及垂直绿化植物21.73万株。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沿街的公厕要加强管理,有条件的旱厕要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公厕,拆除沿街违章建筑或危旧房屋,消除卫生死角,更新、刷新或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围墙、平房和楼房。
(三)鹤山区
鹤山区政府重点对现有的道路绿地及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地进行改造。要做好辖区内大白线、长风北路、鹤山大街的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城区周边防护林地建设;做好中山三角公园和凤凰山的绿化改造工作,以乔木为主,注意乔灌花草搭配适宜,突出植物造景;改造提高10个单位的庭院绿化。新增乔木1696株,花灌木8630株,垂直绿化植物1.77万株。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沿街的公厕要加强管理,有条件的旱厕要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公厕,拆除沿街违章建筑,更新、刷新或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围墙、平房和楼房。
(四)淇滨区
淇滨区政府重点做好辖区内107国道及大白线沿线防护林带的补植工作,做好金山寺景区的绿化工作;做好金山工业园区内淇山路、渤海路等道路的绿化,形成“一街一树、一街一景”;督促三兴康乐村完成创建任务;新增乔木1760株,花灌木1.5万株。启动淇河滨水绿地和步行道工程。
(五)鹤煤(集团)公司
完成新区福田一、二、三区、三兴集团、新世纪花园、鹤煤大道东段沿街绿化,完成山城区馨苑小区、馨苑游园、鹤煤电厂、八矿、六矿、五矿等单位或小区的绿化建设。
(六)市直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负责创建方案的制订和创建活动有关材料的起草;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审核、验收;创建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申报;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迎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城区周边大环境绿化;建立城市绿化建设基金,做好全民义务植树资料的整理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督促各级文明单位进行绿化整治,并负责参与指导、策划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市爱卫办:负责督促各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山城区、鹤山区做好沿街旱厕的改造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创建活动的音像、图片资料的制作及申报文字资料的润色加工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山城区、鹤山区绿地系统规划;做好公共绿地的界定统计工作;做好绿线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工作。
(七)浚县、淇县
浚县政府:负责做好浚大线的绿化工作。
淇县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107国道沿线防护林带和孚山森林公园的绿化工作。
具体建设任务分配见附表。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壁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李培育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余学友,市委常委、秘书长桂玉强,市政府副市长陈凤喜、徐合民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下设资料组、宣传组、综合服务组、庭院绿化督导组、道路绿化督导组、公共绿地督导组、大环境绿化督导组等7个小组。办公室人员从开发区管委会、山城区、鹤山区、淇滨区以及市规划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及其他有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创建工作。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5年1月1日——2月28日)
1.成立“鹤壁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5年3月1日——5月31日)
1.项目建设整治及完善提高(3月1日——5月31日)
(1)绿化种植改造(5月15日前完成)
(2)其它项目完善提高(5月31日前完成)
2.资料准备(3月1日——5月25日)
(1)汇报材料(3月15日前完成初稿,3月31日前完成审定稿)
(2)画册(3月15日前完成送审稿,3月31日前制作完成)
(3)音像资料(5月10日前完成送审稿,5月25日前制作完成)
以上所有资料于5月25日前完成,并由创建办公室组织上报省建设厅。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2005年6月1日——8月31日)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专家组的检查验收。
六、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新区新建项目绿地率要达到35%,山城区、鹤山区新建项目达到30%以上,由于条件限制达不到绿地率要求的,所差面积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绿化补偿费,该项费用要纳入城市绿化建设基金统一安排使用。
(二)“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三)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要广泛宣传,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全民共创的浓厚氛围。
(四)创建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查,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本次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花园式单位”和“文明单位”的考核联系起来。
抄送:市委各部门,鹤壁军分区,省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开 发区管委会,国营浚县农场。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2月28日印发 |
校 对:张振霖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