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教育局关于鹤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
整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随着我市企业办学分离工作的完成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行,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市教育局制订了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指导意见,现批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直学校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拟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所拟定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二、切合实际,注重效果。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成熟一批,整合一批,防止形式化、一刀切和增加群众负担。
三、积极稳妥,分步推进。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期实施、分步推进,防止不稳定因素发生,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原则上在2006年底前完成。
四、做好财产登记和移交工作,防止资产流失。
二〇〇五年六月三日
关于鹤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
(鹤壁市教育局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十日)
根据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整合教育资源的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我市整合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指导意见。
一、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突出表现在: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不断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首批在我市试点,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资源不断丰富,企业办学分离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已经完成,走在了全省前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普遍提高。
随着企业所办学校的分离移交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行,整合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工作非常必要。长期以来,政府所办学校和企业所办学校由于存在条块分割、管理体制不理顺,造成学校重复建设、布局不合理,有限的教育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存在严重的结构性浪费现象。在农村,随着计划生育政策逐步深入人心,人口出生率得到有效控制,整体呈下降趋势,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人口也相应呈下降趋势,
初中入学高峰也已逐步渡过。据统计,全市农村小学校均规模仅266人、农村初中校均规模仅673人,受旧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影响,目前仍有一些原来的村办小学和乡办初中规模很小,而且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很低。因此,进行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企业所办学校逐步分离移交、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程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等形势发展的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合理规划和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减少中小学数量,扩大学校规模,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市城乡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三、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目标要求
通过整合中小学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设施,使中小学数量得到减少,校均规模得到扩大,办学条件得到优化和改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得到提高。
四、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原则
⒈坚持量要减少,质要提高,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根本上改变条块分割、重复办学、规模偏小、布局分散、条件简陋、质量低下,效益不高的现象。
⒉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搞好教育资源的整合。
小学教育资源整合要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在坚持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重点调整村小学和教学点。要打破村村办学的“小而全”的办学方式,除交通十分不便的地区继续保留必要的低年级教学点外,坚决撤并一批村小学和教学点,积极推进村与村联办完全小学,发展乡镇示范性中心小学。平原和其它交通方便的地区,要尽可能扩大小学的规模;山区和其他交通不便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考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举办小学高年级寄宿制学校。
初中教育资源的整合,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以满足城镇人口增长对初中办学的需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要求,原则上一个乡镇举办一所初中,校址应选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特别多的地方可增办1-2所,人口稀少的地方,由县、区统筹布点,也可举办九年制学校。撤并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初中,扩大乡镇所在地的初中办学规模;交通不便地区的农村初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寄宿制。
⒊坚持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通过教育资源整合,平原地区小学教学网点的服务半径一般约为2公里(山区和其它地区教学网点的覆盖范围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平原地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班、班额50人;山区的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班、班额50人。新建普通高中,规模最小不宜少于24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每班50人,生均占地面积不宜少于30平方米,示范性优质高中或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新建初级中学,平原地区规模最小不宜少于24个班,山区不宜少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每班50人,生均占地面积不宜少于25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新建小学,规模最小不宜少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每班45人,生均占地面积不宜少于22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学校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⒋坚持“四个统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一是要统筹新老区教育协调发展;二是要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三是要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四是统筹各类教育资源的协调发展。
⒌统筹兼顾,注意相关工作的相互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要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程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等相结合,撤点并校,合理布局。城市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特别是两区(山城区、鹤山区)和市直学校的教育资源整合,要与已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鹤煤(集团)公司所属中小学校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涉及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通过整合资源,发挥教育资源的规模效益,促进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⒍依法保护教育资源不流失。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后撤并学校或教学点闲置的场地、房屋和设备,不管由谁投资或提供,一律属学校所有,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可用于发展幼儿教育、社区教育、农民技术培训或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基地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确需进行置换的,必须在保证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校产置换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用于中小学教育。
五、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方法步骤
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小学教育资源能否得到优化和合理配置,关系到城乡教育、各类教育能否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能否得到全面提升,关系到中小学办学条件能否得到尽快改善。各县、区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现实,从长远发展考虑,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方案的制订和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⒉调查研究、摸清情况。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必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每一所学校都要登记造册,把底子摸清,把情况吃透,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⒊分析论证、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县、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每一所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现有规模、生源范围、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进行认真分析,对是否保留、撤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六、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具体要求
⒈各县、区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名单及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务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整合方案应同时以书面和软盘形式报送,软盘文字部分统一用Word格式,表格部分统一用Exel格式。
⒉各县、区要绘制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平面)图。平面图务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⒊各县、区应建立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台帐和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每一阶段的工作,每月25日对本县、区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向市教育局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附件:1、鹤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规划表
2、鹤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后学校基本情况表
3、鹤壁市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情况汇总表